近年来,静安区社会组织在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成效显著,
已然成为推动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要协同力量。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扶持静安区经过备案的、运作良好的自治性、群众性公益项目团队(以下简称“公益项目团队”)规范发展,引导其依法登记成立,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根据《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静府发〔2016〕9号)的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正在修订过程中,相关政策变动可关注公众号“静益之家”),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受静安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2020年第一批专项资金之公益项目团队运营补贴即将启动申报啦!
补贴对象
静安区域内尚未登记成立,经认定确需扶持的公益项目团队。
补贴对象要求
经过备案且依法开展活动的团队;
有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
拟申请补贴的公益项目已开展半年以上,具备一定项目运作经验和成效,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项目涉及助残服务、为老服务、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化解社会矛盾、扶持创业、生态环保、传播精神文明、社区自治共治等领域;
原则上公益项目实施地点为静安区,服务对象以生活或工作在本区的人群为主。
补贴方式
区社联会集中向专项资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
终审通过后,由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每个公益项目团队1万元的标准向区社联会下拨公益项目团队一次性运营补贴。
获批的项目团队须在区社联会的指导下,与区社联会联合开展项目。区社联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1万元补贴拨付到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向区社联会提交以区社联会全称为付款单位的合法有效报销票据。
申报材料
群众活动团队备案表(由街道、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三者其一盖章);
公益项目团队运营补贴申请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或至静安区社联会网站www.ngof.org.cn——右侧“资料下载”);
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团队过去半年项目记录(文字记录、图片录像等);
相关证书复印件等(如有)。
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
申报方式
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至5月27日(周三)
地点: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武宁南路241号301室)
联系人:52133533 沈亦灵
政策解读
关于更多其他类别的专项资金申请详情,
请见静安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网(http://jinganng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