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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社会组织评估事务服务中心对绩效评估试行分值等级评定办法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有效的绩效评估,静安区社建办在综合近年来绩效评估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吸收了社会评估中介机构的意见,日前出台了“静安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试行)”,该指标体系分为一、二指标。一级指标按项目运行;服务满意率、资金管理、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能效6个大类,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细化分类共有33个二级指标并作了具体说明。在评估中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对象提供的结项报告、项目收支月报表、项目工作进度表、项目中期报告,以及项目合同文本、投标文件、台账记录等资料,通过“听、问、阅、查、审、访”等形式,以分值对项目实施情况逐项进行综合评分。
    区社会组织评估事务服务中心在日前对上海静安公益场所管理服务中心承接的“乐龄家园长春中心站向社区开放”和“乐龄家园居民活动室向社会开放”两个项目评估中,对照“评估指标”进行了分值评定,确定了相应等级,比较客观反映项目实施的全面状况。实行这一做法有利于各评估机构在评估时统一衡量标准,有利于评估中心操作的量化,减少随意性。区评估中心将在评估中不断的总结和积累这方面的做法,逐步完善,真正让项目的绩效评估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推助器,成为社会组织承接项目提升能力的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