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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困境获社工帮助 写封信表感恩之情
      2014年3月1日和3月5日,是假释人员付某和缓刑人员赵某解除社区矫正的日子。在按时办理了解除社区矫正相关手续后,付某和赵某分别向司法所领导送上了各自的感谢信。感谢社工老师在他们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所给予他们的真诚帮助。
      十余年前作为人才引进的辽宁鞍山来沪人员付某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于去年7月被裁定假释。回到家中的付某面对因严重的痛风病导致不能行走的丈夫和原人事关系在外地而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等种种不顺,言谈中流露出失落和茫然的情绪。社工及时对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并为其申领了帮困金及发放各类帮困物品。使其逐步走出了情绪低谷。付某在感谢信中写到,回到社会这半年多来,给我帮助最多的就是社工老师。刚出狱时我很不适应,通过任老师耐心讲解社会各方面的变化,让我重新熟悉这个社会,开始重新找回了自己,多年积累的困惑也得到了很好的化解,使我能满怀信心去面对和适应社会的发展。现在我不仅能操持家务,还能帮助爱人到医院治病,对家庭生活的美满充满期望。
      现年57岁的赵某两年多前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他对自己作为单位食堂大厨拿了领导受贿后分给他的钱被定罪判刑并被单位开除而耿耿于怀。面对家中十多岁的智障儿子和智力有残缺每月领取大龄补贴的妻子,失去工作的他情绪极度低落,每天会到茶馆去闷坐半天,也曾流露出破罐子破摔的想法。矫正社工及时对其开展释疑解惑和帮困解难的工作。通过区帮教志愿者协会、居委会等部门为他提供各类帮困金和结对帮困款,为其儿子提供参与各种关爱活动的机会,还积极为其介绍推荐工作岗位。在走访和个别教育时要求其面对现实,振作精神,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赵某在感谢信中写到:今天我要感谢司法所和帮教协会,更要感谢在我缓刑期间给予我真诚帮助的两位社工老师,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缓刑虽然结束,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一切,做到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来为这和谐的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江宁矫正社工点任振凯供稿)